期货结算制度(期货交易结算制度)是指期货交易者每日无负债制度和风险结算制度。期货结算机构是期货交易所制定期货结算价格的依据,具有价格发现和风险对冲两大功能。我国期货市场具有期货市场的交割、结算和交割两种结算方式。我国期货市场实行集中结算,期货结算机构在各期货交易所的结算机构处结算,期货结算机构在各期货交易所的结算机构处结算。
期货结算机构在各期货交易所的结算机构处结算,期货结算机构在各期货交易所的结算机构处结算。期货结算机构在各期货交易所的结算机构处结算,期货结算机构在各期货交易所的结算机构处结算。
期货结算机构是期货交易所下设的结算机构,是期货市场的交易结算机构,其拥有各交易所的结算业务系统,包括结算数据的分析系统、风险控制系统和风险预警系统。
目前我国期货结算机构主要包括:上海期货交易所、郑州商品交易所、大连商品交易所、中国金融期货交易所、中国平安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上海期货交易所、中国太平洋保险(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浙江平安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国际能源交易中心、中国太平洋保险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太平洋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中国平安资产管理股份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