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期货合约并说明合理性(设计期货合约是谁的职能)
在设计期货合约的时候,总是要考虑到合理性的问题,一般来说,要考虑期货合约的稳定性,以及交割的意义,这两种设计目的就是为了弥补期货合约的不合理性,进而设计设计合理性的设计方案。
按照规则,期货合约的到期日与到期日是同一天。在国外,投资者都知道,期货合约的到期日是指该期货合约的交割月份。而我国期货合约的到期日为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星期五。
而在国内期货市场,大多数期货合约在到期日前都会进行交割,这就是期货合约的设计。
期货合约的基本设计也有有规定,具体如下:
1.合约名称,包括商品类型、金融资产和股指期货。
2.报价单位,比如铜期货,
3.最小变动价位,比如豆粕期货,
4.最后交易日,最后交割日是合约到期月份的第三个周五。
上述的内容介绍,有兴趣的可以看一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