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证股指期货交割日(上证股指期货交割日时间表)
(3)最后交易日:合约月份第十个交易日、遇法定假日顺延。最后交易日后第三个工作日。交割通知书上个交易日收市后,交割通知书一份。交割通知书一份。交割通知书一份。
扩展资料
股指期货交割日的概念
为何要设有四个交割日?简单来说,就是指买方可以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将手中的股票卖出,或卖出手中的股票,但卖方必须通过会员对该股票的交割事先进行结算,不得将股票卖给第三者。
简单来说,就是指买方可以在交割日或最后交易日之前将手中的股票买回,或者卖出手中的股票。
股指期货交易的标的物是股票指数,标的物为一定数量的股票指数,可以是实物股票指数、利率债券指数、股票指数、基金指数等,但是股指期货不属于期货合约。
实例:
2009年11月6日,上证指数为16000点,当日上证指数的**价为101.60点,上证指数的收盘价为93.57点。当日上证指数的**价为101.67点,当日上证指数的**价为100.00点,当日上证指数的收盘价为97.53点。在这一天的**竞价阶段,上证指数呈现多空双方共同平衡的格局,其中前20名多头占据了上证指数的绝大多数席位。
值得注意的是,在**竞价阶段,前20名空头占上风,同时前20名多头持仓量占上风。当日多空双方以减持平仓为主,而空头则出现明显的减持。
3、关于股指期货的交割日效应
股指期货是以股票指数作为交割标的物的期货。
沪深300指数的股指期货的交割日是从2007年9月18日开始,合约内容主要是沪深300指数的交割日为:
2006年10月19日到2007年10月26日,该日为上海证券交易所、深圳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发布的沪深300指数的交割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