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货业首部专门法律带来多重利好(期货法律法规重点章节)
1、期货交易中发生重大事件的,须依法从法律层面通报。
2、期货市场价格发现和风险管理
3、**期货监督管理机构发布的规范性文件
4、经**批准,建立以信息披露为核心的期货市场和衍生品市场
5、调整和调整期货交易所及交易所规则、强化期货交易所内部管理、加强业务规则制定和监督检查等工作。
6、期货市场设立子公司,做市商业务。
7、期货交易所由***设立。
8、期货交易所实行会员制,会员名单可以在中国期货业协会查询。
9、各期货交易所业务规则
11、期货交易所对会员的结算、持仓限额、大户报告、董事会会议等事项,应当制定实施细则。
12、风险管理公司会员应当保证投资者的账户余额不低于交易所规定的交易保证金标准。
13、为期货交易提供结算服务的会员应当提供结算**。
14、强行平仓制度
强行平仓制度是指当会员或客户违反交易所交易规则,或当会员或客户违规时,交易所有权对其所代理的交易超过一定比例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的违规行为负有责任的行为。
如下:
1.强行平仓的根本目的是交易所为期货交易提供结算服务。
2.强行平仓的组成与套利交易相呼应。期货交易为投资者提供买卖现货商品而进行的,而套利则是卖空远期期货合约。
3.因不可抗力或大户或大的趋势不利于期货交易的顺利进行,因而必须在实际平仓前补足或者提高保证金。
4.由于不可抗力或大户的影响,期货交易应必须由交易所的交易会员对其所代理的交易超过一定比例的非期货公司会员或客户,会员与客户之间进行结算。
如下:
1.期货交易实行交易结算制度,是指在每一个交易日结束后,交易所按照当日结算价,对交易双方的交易盈亏状况进行结算,如果交易盈亏超过规定的幅度,则应当追加保证金,如果交易盈亏超过规定幅度,则应当追加保证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