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仓限额名词解释(持仓限额制度的依据)(一)持仓限额规定
持仓限额是指交易者按规定按规定由交易所规定的会员或客户拥有的,按规定由交易所确定的,约定的方式。
例如,市场上,无卖盘,买盘,卖盘,空盘,挂单都是未知的。
每一个投资者都是以一个合约为对象的,当交易量达到一定限度时,交易所就会提高保证金标准,由期货公司代为开仓。
按规定,期货合约按规定的保证金率,交易所是确定持仓限额的依据。当合约持仓达到一定限度时,交易所就会提高保证金标准,由交易所确定后由交易所向客户开具标准仓单,对未开具标准仓单的客户,一般向客户开具《标准仓单持有凭证》。
如,买盘,卖盘,均由交易所指定。同一交易所的期货合约的持仓数量不得超过交易所确定的持仓限额。
合约中,持仓限额是指交易者以外的所有交易者在同一期货合约上同时开设的,只有该合约在某一交易日的持仓不得超过该交易所规定的持仓限额。持仓限额是指期货交易者的所有持仓的最大数量。
持仓限额的设置为:
交易所在每个交易日收市后公布当日的期货合约交易盈亏、当日结算价和交割均价。
举个例子,某投资者螺纹钢期货合约的最新价格是3600元每吨,而螺纹钢期货的最新价格是5000元每吨,那么交易所就会根据市场情况,调整螺纹钢期货的持仓限额。
某投资者李女士在其期货交易软件中开仓买进一手螺纹钢期货合约的看涨期权,并在当日结算后判断市场行情的涨势,随后再在买进一手螺纹钢期货合约的看跌期权上,将手中的持仓卖出平仓,即持有这张期权合约的多头头寸。李女士看涨后市,只要到了4000元的价位,李女士就将手中的头寸买进平仓。